• 2008-10-14

    迷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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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有多很多的迷恋,比如在我16岁的时候我迷恋穿converse的男生,后来班上有个男生为我特地买了一双跟我的一模一样的converse我只觉得他很好笑。我还曾经迷恋kurt cobin,我迷恋长头发的男生,我迷恋手指修长指甲干净的男生,我迷恋穿牛仔裤穿的好看的男生,我迷恋长着一张忧郁自闭脸的男生,我迷恋瘦高的男生,我迷恋黑色的猫咪,我迷恋黑色的指甲油,我迷恋各种味道的润唇膏,我迷恋香烟,我迷恋vokda+越橘汁,我迷恋白兰地+蜜桃汁,我迷恋光脚穿球鞋,我迷恋自来卷,我迷恋傻瓜相机,我迷恋棉质的长衫,我迷恋大大的旅行包,我迷恋致幻的草,我迷恋的东西太多太多了,直到现在,我终于再也想不起我现在迷恋什么。

    当你每经历过一些事情,一些时间之后,你总是会改变,而我总是在不断的改变中发现自己的迷恋之物越来越缺乏。如果说我现在最迷恋什么,那可能就是一个安稳的生活和一个人的清净。我真的走出来了,不再需要那些泛滥无意义的爱。

    其实,我一直在跟自己谈恋爱。就快要25年。


    历史上的今天:

    杂碎 2008-10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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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在所有的爱恋中,爱自己最可控也最有意义,认真诚实的爱另一个人会感觉到幸福,被爱是生命的喜悦。至少现在依然这么觉得。只是,后两个很难把握,遗憾也多些。
  • 恭喜你。